中新網太原6月17日電 (宋立超)17日,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迎澤區分局向社會通報,“5.12”搶劫便利店系列案宣告破獲。值得註意的是,被抓獲的三人犯罪團夥均為20餘歲的無業人員,其中最小者僅有19歲。
  2014年5月12日凌晨,太原市五一路與上宮巷路口的某連鎖便利店內發生一起持刀搶劫案,兩名犯罪嫌疑人持刀將店內兩名工作人員控制後,搶走現金8000餘元、各類香煙20餘條,涉案總價值1萬4千餘元。
  嫌疑人在山西省城主要街道搶劫便利店,其惡劣影響引起警方重視,山西省公安廳將此案列為督辦案件。
  專案組民警經調取案發周邊視頻監控,發現犯罪嫌疑人作案前曾事先踩點,具有較強反偵察意識,非首次作案,遂對今年發生在太原市的此類案件進行了串併案分析。經查明,今年1月29日晚發生的搶劫某連鎖便利店案、3月21日凌晨發生的便利店搶劫案,與“5.12”案作案手法相同。三起案件系同一團夥所為,作案特點明顯:作案時間均在凌晨0時左右,作案前每次要踩點,且在該便利店配送車駛離後實施作案。
  案件串並後,民警加大視頻偵查和艱苦摸排力度。在太原市公安局技偵支隊的配合下,涉嫌搶劫的嫌疑人馬某於6月4日在太原落網,李姓兄弟二人於6月5日在山西運城市被抓獲。
  現查明,2013年6月,犯罪嫌疑人李某(男,21歲)與馬某(男,25歲)認識。當年10月,二人因經濟拮据萌生搶劫便利店的念頭。經踩點,在一天夜裡,兩人各持一把西瓜刀闖入某便利店持刀威逼店員,搶得現金1000元、香煙七條。得手後,嫌疑人將受害人身份證拍照,以傷害報複為由恐嚇二人不要報警。
  用此手法,李某、馬某二人於2014年1月29日再次作案,搶劫現金300元,香煙若干。
  2014年3月,兩人搶劫後的奢侈生活讓李某19歲的弟弟羡慕不已,遂主張加入團夥。3月21日,馬某伙同李某弟弟在某小區附近便利店搶劫現金1200元,香煙5條。
  5月11日23時22分許,李某扮作購物顧客進入位於太原市五一路的某連鎖便利店內,專門在視野看不到的貨櫃前選擇商品,吸引導購員過來進行監督,隨後趁導購員不備掏出刀子架在其脖子上進行威脅。被控制店員呼救時,負責望風的馬某闖入控制另一名收銀員。作案兩人將店員控制在儲藏間,威逼拿出店內現金及高檔香煙。
  據警方介紹,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深入審查仍在進行中。(完)  (原標題:太原搶劫便利店系列案告破 3人團夥最小者僅19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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